1.試驗裝置由容 積至少為250 cm3的爆炸容器內布置一組電極組成。電極用于在規(guī)定的爆炸性試驗混合物內產生閉合火花和開路火花。
2.兩接觸電極之一是由帶有兩道槽的旋轉錫電極盤組成。
3.另一個接觸電極由四根鎢絲組成,鎢絲直徑為0.2 mm,并固定在圓周直徑為50 mm的極握上(極握用黃銅或其他合適的材料制造(對用于較大電流試駐裝I的改進:將直徑為0. 2 mm的鎢絲改為直徑為0.37 mm-0.43 mm之間的鎢絲,且將 鎢絲自由長度減短到10.5 mm,)
4.電極結構安裝如GB3836.4-2010圖13.1所示。旋轉極握使鎢絲電極在開槽的錫盤上滑動。極握與鍋盤之間的距離為10 mm。鎢絲的自由長度為11mm。鎢絲是直的,并且裝配成:當鎢絲不與錫盤接觸時,垂直于鍋盤表面。
5.驅動錫盤和極握的兩軸相隔31 mm,并且兩軸之間和試驗裝置底盤之間相互絕緣。電流通過軸系上的滑動電極流進和流出,兩軸由不導電的齒輪嚙合起來,齒輪傳動比為50:?12 .
6.用電機帶動的極握轉速為80 r/min,如果必要,可用適當的減速傳動裝置。錫盤速度較慢,向反方向旋轉。
7.除氣體流動系統(tǒng)外,底盤上的軸承套必須是氣密封的。
8.為記錄電機拖動極握軸的轉數,應配備計數器,或者應用計時器測定試驗的持續(xù)時間,從而計算出極握軸的轉數。
9.爆炸容器應能承受至少1 500 kPa爆炸壓力, 除非火花試驗裝置研制成能釋放爆炸壓力的型式。
在電極結構兩端,電極開路時試驗裝置的自身電容應不超過30 pF;電極閉合時,在1A直流電流下電阻應不超過0.150,并且自身電感應不超過3 5H,
10.用火花試驗裝置試驗本質安 全電路時,通常受下列條件限制:
a) 試驗電流不大于3 A;(對用于較大電流試駐裝I的改進:電流為?3A-10A)
b) 對于電阻性和電容性電路,工作電壓不大于300 V;
c) 對于電感性電路,電感應不大于1 H;
d) 電路頻率不超過1.5 MHz
11.裝置的總電阻包括換向接觸電阻應降至小于lO mA,或者修改被試電路,以補償火花試驗裝置的內電阻。
標簽:試驗,檢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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