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量電壓的儀表準確度應不低于士0.5%。
2測量電流的儀表準確度應不低于士0.5 % 。
3測量時間用的儀表準確度應不低于士0. 1%。
4測量溫度的儀表準確度應不低于士0.5 °C。
5稱量質量的衡器準確度應不低于士0.5%。
6測量外形尺寸的量具, 其分度值不應大于1 mm 。
7測量壓力的儀表精度應不低于士10%。
8測量氣體體積的儀器精度應不低于士5%。
9恒流源的電流可調, 在恒流充電或放電過程中, 電流變化在士0.5%范圍內。
10恒壓源的電壓可調, 在恒壓充電過程中, 電壓變化在士0.5%范圍內。
試驗用的樣品必須是從生產日期開始90 d內的產品, 并經完全充電后的蓄電池。 測試方向為單體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沿豎立位置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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